9月27日,國土交通省公佈了《關於推進空置房屋等對策的特別措施法》(《空置房屋特別對策法》)實施情況的調查結果。調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。
針對地方政府進行的一項調查。在全國1,741個城市中,1,450個(82%)制定了處理空屋的計劃,992個(57%)成立了法定委員會。
從2015年該法實施到2022年底,根據該法第14條採取了41,476項措施。其中,指導案件37,421件,建議案件3,078件,命令案件382件,行政機關執行案件180件,代理即決執行案件415件。
根據該法和各市政府採取的空屋措施,拆除或修復的空屋數量為 168,198 套。其中,22,148 處為指定空置房產,146,050 處為管理不善的空置房產。
此外,目前還存在約 19,000 棟特定的空置建築物。
資料來源:株式会社不動産流通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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